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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 |
| 人事秘书处 |
| 按干部管理权限,协助党组做好干部培养、考核、调整、任免等工作;完成有关调配、工资、福利、辞退、奖惩、培训、行政后勤、党务和老干部服务等日常工作;受办领导委托,协调各处关系;负责本办文书制作、档案管理以及电脑网络收发文件、会议纪要等工作;审核、把关各类重要文件,起草工作计划、年度总结、领导讲话及上报材料。 |
| 成员及联系方式: 处长:涂玉坤 |
| 资财管理处 |
| 负责本办财务、房产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,执行并落实有关财务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;负责年度财务审计,编报年度预算及月报表,审查会计凭证;负责本办所有公房的管理、租赁及相关事宜;监督凤阳招待所财务管理情况;负责与省财政厅联络,落实资金划拨渠道,扩大资金来源;按计划和审批制度做好本办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核工作;管理现金、转帐支票及相关印鉴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 |
| 成员及联系方式: 处长:刘书民 |
| 接待服务处 |
| 负责省五套班子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往来上海的接待服务工作,联系机场、上海市接待单位、各大医疗机构等;负责本办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管护工作;负责我省有关领导求医问药等联络服务工作;业务上管理凤阳招待所。 |
| 成员及联系方式: 处长:王穗芳 |
| 经济联络处 |
| 以上海为基地,为我省的招商引资、引进人才和智力牵线搭桥;组织协调闽沪以及闽苏、闽浙横向经济技术协作的可行项目;承办我省在沪举办的各类经贸活动,协助各市、县(市)在沪开展各类经贸活动;联络闽籍在沪、苏、浙各界乡亲;联系上海市以及区(县)协作办;负责我省各市驻沪联络处、各县(市)驻沪工作处,各厅局驻沪机构的业务联络;管理福建在沪企业协会和福建工商联合会上海商会,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本省在沪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;负责沪办代办服务部的业务管理。 |
| 成员及联系方式: 处长:陈广蛟 |
| 信息调研处 |
| 了解并掌握省委、省政府的信息需求,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、处理、存储、把关、上报、反馈等一条龙服务,扩大信息服务面,提高信息的增值效益;参与各省市区驻沪办信息协会的各项活动,掌握信息动态,扩大信息来源;保证信息传输网络的畅通无阻;力所能及地开展信息调研工作,配合省内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课题调研活动。 |
| 成员及联系方式: 副处长:李道文 |
| 上海市福建商会 |
“上海市福建商会”的前身为“福建省在沪企业协会”,成立于1988年。2001年4月9日,经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同意,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批准成立“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商会”,与“福建省在沪企业协会”实行联合办公;2002年11月14日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同时使用“上海市福建商会”名称。 商会的宗旨是:引导会员遵纪守法、文明经营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为加强闽沪两地经济联系、促进两地经济合作与发展,为会员参与上海经济建设,开拓上海市场,繁荣闽沪经济提供服务。 “上海市福建商会(福建省在沪企业企业协会)”现有会员单位1844家。商会常设机构为协会常务理事会办公室,下设八个分支机构:福州联络委员会、泉州联络委员会、漳州联络委员会、三明联络委员会、宁德联络委员会、莆田联络委员会、长乐联络委员会、金融证券行业联络委员会。商会办公室主持商会的日常工作。编有内部月刊《福建在沪企业信息》,2004年11月改版为《上海闽商》。通过各会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及历届理事会的协调努力,在提供法律咨询、商贸信息、市场情报、协会解决疑难问题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、扶持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。为沟通闽沪两地经济联系,促进两地经济合作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,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欢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赞誉。 |
成员及联系方式: 会长:肖金通 常务副会长:陈广蛟 秘书长:陈木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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